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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二五章 含沙射影(1)

了。

    沈光林在魔都和京城都待过,有一点点发言权,这两个城市有着明显不同的文化氛围和生活习性。

    有句话怎么说来着:在魔都,能够把华夏人变得国际化;在京城;能够把老外渲染成京城人。

    魔都是向往外界的,尤其那些以前出过国,见过世面的老港督。哪怕平日里都吃糠咽菜了,也要在一些日子里跑去咖啡厅衣冠楚楚的喝上一杯现磨咖啡。

    京城是另外一个不同的世界,看着没,就这个摊子,他家的豆汁,从乾隆爷起就支着了,倍儿地道。

    在最困难的日子里,家里都断粮了,也还有一些贝勒爷嘴唇擦上猪油,表示今天又是吃的大肉。

    大约,这个年代的外国人看我们,就跟后世的我们看非洲刚果的金沙萨们是一样的。

    究其一生,耗尽家财,置办一副好行头,走在贫穷的大街小巷,沉湎梦中不愿醒来。

    所以,长城服饰卖的最好的,并不是衬衫,而是假领子。据说,这种衣服就是魔都率先发明的,到现在依然很畅销。

    现在毕竟才是八十年代,这个年代像沈光林这样的狗大户并不多,即使是先富起来的有钱人,大家也不舍得这么花,而且,他们有钱也不知道怎么花。

    哪像沈某人呀,出行必定吃最好的美食,住最好的饭店,睡最烈的。

    睡就算了,这个不提了。

    三个人找到一个卤煮摊子,围坐下来。

    还是跟着沈老板出来好,苏造肉可以管够。

    大家伙好久没聚了,并不见生分。

    当然,他们也不是不联系,是平时不用联系,老马和老王是不是去生物基地吃饭,根本不和主人报备的。

    这不,老马最近又帮沈光林收了不少好物件。

    这都成了一个生态链了。

    只要有好东西,老马就可以做主收下来,钱不是问题。

    因此,老马手下也养了好几个老贝勒呢,他们别的本事没有,辨别老物件的能力贼强,而且也知道谁家有好东西,刚好大家都可以混口饭吃。

    这个年代可没有什么文物保护法,土夫子弄来的好东西照样敢收。

    哪天,沈光林要是不走科研路线了,转走文玩路线,指定也行的通。

    “沈老师,听说你们实验室弄出来的那个乙肝疫苗不错,给我也打一针呗。”

    原来,他们过来是想的这个事呢,就连老马也是这个意思,求打一针。

    现在乙肝疫苗很火,一针难求。

    “不是,你们一个作家,一个编辑,难道5块钱都不舍得出?”沈光林喝了一口汤,这味道确实不错,精华都在汤里,不过,这么好喝,不会放了烟壳的吧。

    “这不是钱的事,这是面儿。”老王眼镜瞪的很大,京城爷们,不能缺了面子。

    沈光林懂了。

    面子比天大,这确实是京城爷们的又一个特征。

    后来还有个京城爷们,在魔都受了气,气氛南平,后来就单人匹马弄翻了闸北。

    老马这个人就不说了,这家伙心思有点重,为人有点阴。

    老王确实不是小气的人,这个人除了嘴上说话难听,为人还真不错,很仗义。

    只是,这个年代的老王还在奋力创作中,还没有遇到值得他托付的女明星,人家才女徐才13岁。

    “老王,你那个美女空姐爱上我卖的怎么样了?”

    沈光林看过那个小说,跟后世的网文一模一样的,我是个穷逼,虎躯一震,美丽的空姐就非我不嫁了。

    好熟悉的套路,几十年都不衰。

    “什么呀,那是《空中小姐》,什么《美女空姐爱上我》。”老王对沈光林乱改他的小说名表示强烈不满。

    “不都是那么回事么,最近有没有新作品?”沈光林很久没问他了,这孙子写书还是有一手的。

    “《一半是火焰,一半是海水》。”大眼老王回答。

    “讲的啥呀?”

    “一个流氓和两个女生的故事。”

    “卧槽!你还写了啥?”沈光林要裂开了,这个卵人,莫不是在含沙射影。

    “《千万别把我当人》”

    实锤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