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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百零一章 越境

    第五百零一章 越境

    大约二十分钟之后,乌日娜就重新进来,手里面却捧了两套衣服与靴子,嘴里说了些什么。

    牧仁便望着两人道:“我老婆说,周警官的衣服好找,是新的,不过王警官身材太高,我们这群人里只有一个人的衣服他穿着合身,不过是旧的,希望王警官不要见怪。”

    张浩天哈哈一笑道:“什么新的旧的,就要能够穿就行,牧仁大哥,我可没那么讲究。”

    牧仁也看出张浩天是一个爽朗的汉子,挥了挥手,让老婆将衣服分别递给两人,周雪曼生性爱洁,知道这一趟去蒙古国,不知什么时候能够洗澡,要求洗了澡再换,牧仁便让老婆带她去沐浴,而张浩天就回到了刚才自己出来的那个蒙古包,脱去了衬衫与长裤,拿起了那蒙古服,却见是一件深蓝色的长袍,另外有一根绿色的绸带,他看过牧仁的穿着,知道是腰带,便穿着了身上,系好腰带,跟着又穿上了靴子。这靴子虽然旧了些,但大小却合适,走动间甚是舒服,草原上的人经常运动,对靴子的舒适度自然是有特别要求的。

    过了一阵,穿着蒙古服回到了牧仁所在的帐蓬,见到一身蒙装的张浩天,牧仁仔细打量了他好一阵,才过来很亲热的拍着他的肩膀道:“王警官,你还真适合穿我们蒙古人的服装,好一条汉子,可惜你们急着要走,否则我真的想让你尝尝乌日娜酿的马奶酒。”

    张浩天笑着道:“牧仁大哥,酒我们今后肯定是有机会喝的,到时候好好的拼一拼。”

    牧仁答应了一声,又瞧了他一眼,拉着他坐在木案旁边,笑道:“王警官,你结婚没有?”

    张浩天不知道他问这话是什么意思,便顺口道:“哦,搞我们这一行的,天南地北到处跑,那里有机会结婚。”

    听到他这么回答,牧仁顿时一拍手道:“哈哈,这就好,这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张浩天被他的话弄得莫名其妙,连忙道:“牧仁大哥,什么这就好了?”

    牧仁又一拍他的肩,不再称他“王警官”,而是道:“兄弟,你好福气啊,周警官送你来的时候,你还昏迷着,是她亲自给你擦的脸,喂的马奶,昨晚也是她和你睡的一个蒙古包,周警官人长得像画上的仙女一样,心地善良,人也能干,现在三十好几了还没有结婚,我知道她眼界高,普通男人配不上他,也只有像兄弟你这样的汉子能够入他的眼。”

    闻听此言,张浩天一颗心是“砰砰”乱跳,连忙道:“不是这样的,周警官照顾我,是因为我昏迷,这是她的心肠好,不会有别的意思。”

    牧仁又笑道:“我是过来人,难道还看不出来吗,兄弟,你要好好努力,按我们蒙古人的话来说‘在这片草地上不扎营,再走就是沙漠了。’我说啊,谁要是娶到了周警官,就像是找到了草原中最肥沃的草地,一生一世那就痛快了。”

    他说得高兴,但张浩天却不敢想这个问题,连忙岔开话题,道:“对了,牧仁大哥,你听说过蒙古族中有一种浑身是血的白狼王纹身没身?”

    牧仁立刻摇头道:“没有,这个问题周警官也问过我,现在内蒙古的蒙古人都是过去的平民,而照规矩,蒙古只有贵族才能够拥有狼形纹身,白狼王纹身更是罕见了,只有成吉思汗的嫡系子孙才有,我们见到了要膜拜的,这些贵族都在蒙古国,这次你们过去可以问问。”

    说到这里,他又道:“是不是你们手里的这个案件和白狼王纹身的人有关,王警官,我可得提醒你一句,千万要小心,蒙古王族的人虽然已经没有多少实权了,但在蒙古人的心中,成吉思汗的嫡系子孙还是神圣不可侵犯的,你要是惹了他们,可是和整个内蒙古与外蒙古的蒙古人作对,只怕很难走出蒙古国。”

    听到“成吉思汗”的名字,虽然不知道自己胸口那头染血的白狼王纹身与他的血脉有没有关系,但张浩天只觉自己的身子仿佛燃烧起来,鲜血也开始沸腾着,猛的一抬头,就见到了蒙古包正中挂着一幅满脸胡须,粗犷彪悍的男人像,正是成吉思汗的画像,在画像的下面,还放着一些水果与干肉。

    于是,他站了起来,默默的走到成吉思汗像下面,长久的凝视着。

    见到张浩天望着成吉思汗像,牧仁也走了过来,道:“在我们蒙古,有两个神,一个是长生天,是我们的造物主,那是虚幻的,我不怎么信。另外一个,就是我们的圣祖大汗,他是所有蒙古人的骄傲,是我们心中最尊敬的神,无论是内蒙还是外蒙,每个蒙古包的主帐里,都必须悬挂他的圣像,对他祭祀,向他祈祷,在我们的灵魂里,他远远比长生天重要,在我们的歌里,一大半都是歌颂他,我们的故事,也有一大半都是有关他的。”

    张浩天对于历史并不陌生,当然知道成吉思汗对于蒙古人来说代表着什么,面对着这幅画像,看着成吉思汗那双深邃的眼睛,此时,他的心里莫名的泛起了一阵阵的悸动,就好像这双眼睛在无声的唤起自己灵魂中的某种东西,但到底是什么,他也说不清。

    这时他能够做的,就是对着画像深深的鞠了三个躬,不管他是不是蒙古人,与王族血统有没有关系,成吉思汗也是所有中国人的骄傲,是中国人对外炫耀的资本,到了他的故乡,当然要对他敬拜。

    正在这时,感觉到屋子里光线闪了闪,应该是有人掀开帘子进来了,他便转过了身。

    第一个进来的是牧仁的老婆乌日娜,而跟在她后面的自然是周雪曼。

    周雪曼此时已经变了,只见她穿着一件绿色的绸缎女袍,一根蓝色的腰带系着纤细的腰肢,袖口紧窄,衣服上绣着花草与祥云,而变化最大的是她的秀发,从前方中间分开,扎上两个发根,发根上面带两个大圆珠,发稍下垂,系着一些玛瑙珠子,衬托出了她本身的柔美,实在比穿警服与医生服看起来有女人味儿多了,她刚刚新浴过,雪肤樱唇,脸泛莹光,当真是美丽多姿,光彩照人。

    张浩天瞧着,心旌摇动,但他还没有说话,牧仁就赞叹起来道:“周警官,换上这身衣服,你真是我们草原上的仙女了,漂亮,真的漂亮。”

    看来草原汉子的形容词很是匮乏,对于美丽的女人只会有“仙女”来形容,但是,以周雪曼莲萼般的清美,这个形容还是很贴切的,瞧着周雪曼在自己这两个男人的注视下微低下头,有些羞涩,他就不便再用别的形容词去赞美了。

    牧仁显然是想撮和张浩天与周雪曼,等两人站在一起,便拉着老婆乌日娜咕咕噜噜说了一句,张浩天见到周雪曼的脸酡红了起来,忍不住低声道:“雪曼,他在说什么?”

    周雪曼犹豫了一会儿,但还是道:“他在说……他在说,我们是草原上最……最般配的一对骏马。”

    张浩天顿时哈哈一笑,跟着压低声音道:“你是仙女,我是马儿,根本是配不上的,牧仁大哥实在是太抬爱我啦。”

    周雪曼没有理他,而是对牧仁道:“牧仁大哥,我们准备得差不多了,应该出发了吧。”

    牧仁抬腕看了看表,道:“我们过去天色也差不多晚了,走吧,我们到阿登高勒去吃晚饭。”

    一边说着,他就让老婆给两人将所有的馅饼装在了一个布袋里,又给他们准备了两个水囊,出了蒙古包,在不远的地方上了一辆崭新的越野车,招呼着两人坐上去。

    周雪曼低声对张浩天道:“你别小看了牧仁,他是这块儿牧民的头人,大家养的牛马都拿给他出去交易,挺富有的。”

    张浩天环视了一下,这一片儿大约有六七十个蒙古包,大概有一二百人,便道:“他们一直会在住在这里吗?”

    周雪曼摇头道:“蒙古是游牧民族,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