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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章

人,拿刀砍人刀头舔血的人,你指望他们吟诗作赋?几个人越说越兴奋,碗里的酒那是酒到杯干。巧姐包的拳头大的饺子,扔进嘴里嚼两下就吞了进去。一个比一个豪爽,一个赛一个的豪迈。

    李枭手里拿着酒坛子,见到谁的酒碗空了马上添满。他也喜欢听这种充满血腥的战场故事,大明在朝鲜大败小鬼子的事情,以前李枭倒是听说过。可却没有这些亲历战场的人讲得详细,尤其是戚金周敦吉将的平壤战役。还有敖沧海亲历的碧蹄馆战役,这都是朝鲜战场上响当当的硬仗。

    相比之下,满桂的战绩就有些拿不出手了。他的对手是他们的同胞蒙古人!

    这年月的蒙古人,已经远不是当年成吉思汗带领下,让世界为之颤栗的蒙古铁骑。自从顺帝北归之后,蒙古人就开始了自己的分裂之旅。

    大的部落分裂成为小部落,小部落继续分裂成为一户户蒙古牧民。到了最后,蒙古骑兵更多的是以散兵游勇的形式作战。能凑出几千骑兵的部落,已经算是了不得的大部落。

    满桂的任务,就是干掉那些零星打劫的蒙古马贼。说了几次干掉马贼的经历之后,他无奈的闭嘴。

    因为李休,李虎,李浩,还有小玉都托着小脑袋。满眼都是小星星的看着戚金,周敦吉,和敖沧海。在他们的眼里,这些都是大英雄。至于满桂……!

    巧姐一个人在厨房里面吃饭,还是东北女人的老习惯,女人不上桌!

    “嫂子!这有条羊腿,您烤了吃。那边还有酒,您就坐小玉旁边听他们唠嗑!”李枭递给巧姐一条羊腿,还有一大碗酒。东北女人都是能喝两口的,刚刚李枭发现敖沧海他们喝酒的时候,巧姐在偷偷的咽口水。

    忙活了半天,没让客人吃满意,这可不是李家的作风。

    “你真的不嫌弃俺!”爽朗的巧姐儿看到李枭端着的酒和肉,垂下了头。拿眼睛偷着看李枭!

    “在我的眼里,你就是敖大哥家的嫂子。没有其他说道!到了我家,大口吃肉大碗喝酒,把不开心的事情都扔到脑袋后面。好好无拘无束的罪一场,人这辈子没几次!”李枭把自己手里的酒和肉又往前递了递。

    “中!那俺也认了你这个读书人兄弟!”巧姐接过李枭手里的酒碗喝了一大口,脸一下子就红了起来。一手拿着羊腿,一手端着酒碗坐到了小玉身边,听敖沧海他们讲朝鲜杀倭兵的故事。

    郁闷的满桂搬了把凳子坐在边上,小白落在他的腿上。灵活的脚趾抓住满桂手里的肉,然后用脚趾优雅地按住肉,用喙撕下一块一口咽下。

    “哎……!真想当年像他们一样,去朝鲜跟倭兵干一场。他娘的,听着都带劲儿!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“热血杀场,血溅五步。这他娘的要多快意恩仇!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“哪来那么多为什么,那才是老爷们儿应该去的地方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“没有为什么?老爷们儿就应该去打仗!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见到一人一鸟聊得非常愉快,李枭不准备打搅他们。

    最好小白把满桂惹得三尸暴跳,然后把这臭嘴的鸟掐死,那就再好不过了。